第116章 天堂的百合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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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里边肯定有猫腻。

除此之外,还有最后提到的房东妇女,我不信莫名会提及,其中一定又隐藏了些什么。

不论如何,这个故事让人看着不舒服。

说来我对同性恋一词很反感,不论男女,可看了此故事,不免有了一丝恻隐之心,多希望杨蕊和孔梦会好好的在一起,而不是如此凄美的结局。

我合上了笔记本,拉上了慕雪,说:“走吧,出去走一会,也不早了。”

“嗯,好。”慕雪点头。

来到外边,夕阳正西下,日光温和,泛着浅浅的红色,在月云之间炫彩无比。

这时慕雪说了一句: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”

说完,慕雪对我笑了笑,有点儿傻,也有点儿没心没肺,样子格外可爱。

在杨蕊赠送孔梦的日记本上次出现过此句。

当然了,这一句不是出自于杨蕊所言,而是出自于《诗经》‘邶风’里的《击鼓》篇。

击鼓其镗,踊跃用兵。

土国城漕,我独南行。

从孙子仲,平陈与宋。

不我以归,忧心有忡。

爱居爱处?爱丧其马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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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以求之?于林之下。

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

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

于嗟阔兮,不活我兮。

于嗟洵兮,不我信兮。

我把《击鼓》一篇背了一下,而后解释道:“这是一篇典型的战争诗词,而‘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’是关于战士之间的约定,也不知怎么回事,现在形容爱情的永恒。”

慕雪愣了,看怪物似的,惊讶道:“哇,这你都知道吗?咱们高中……不对,我们高中可没学它。”

“哦,我课外读的,从小时就一直在看很多东西,当然知道一些了。”我说道。

慕雪佩服道:“厉害,厉害。”

其实一般般啦,很多专一于古诗词的能人不少,随便说上一首,基本背的出来,更别说是《诗经》了。

那些人不止是背,而是去深刻的理解,可比我要强上很多。

不谈论此事,我拉上慕雪在绕操场,心情也好上了许多,不再被第四个故事所干扰。

“走,吃饭去。”我对慕雪道。

慕雪‘哼’了一声,说:“天天跟着你一起吃,一顿不落,我迟早要成了胖子。”

“胖子怎么了,丰满。”我辩解道。

慕雪不瞒,说:“我……我现在也不差,好不好?也不瘦,觉的还好啊。”

“是是是。”我说道。

一起来到食堂,慕雪的手机响了,看了一会,道:“咦,这个是谁的号码?”

“先接通。”我说了一声。

接通以后,慕雪礼貌性的‘喂’了一声,而后神色古怪,看了我一眼,说:“哦,谢谢,不用了。”

说完,慕雪挂了。

我问,怎么了?

“那个叫王子论的约我吃饭,真的是奇怪,他怎么知道我的号码?”慕雪疑惑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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